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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共同部分之保养及维修简介

『楼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简介
大堂、走廊、楼梯等地方都是大厦各小业主共同拥有,为鼓励小业主定期维修大厦共同部份,构建美好的居住环境,本局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正式推出“楼 宇共同部份之简单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透过简化行政手续,表格化的申请形式,方便市民办理楼宇共同部份的简单装修工程申请。

“楼宇共同部分之简单更改、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是本局继推出“非家居/家居简单装修工程通知”后第三个“表格化”的申请项目, 有需要的市民只需填妥表格,递交所需文件,本局于十五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批程序,费用和税项全免,市民只须键入申请编号,可在本局网页获悉申报进度,也可要 求透过短讯获知申报结果,如有任何疑问可进入常见问题查询。

如须向房屋局申请“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则上述表格及文件应一併交给房屋局,透过“一站式”方式处理市民的申请。

按照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生效的第24/2009号法规,本服务手续定名为"楼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

-问与答-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申报服务
适用申报服务的工程

  1. 政府推出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主要针对什么類型的工程?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是针对大厦室内共同部分(大堂、走廊及樓梯等)进行的简单维修工程及更换或维修大厦的公共设施(如升降机及供排水系统等);另外,「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也可配合房屋局的资助计划。

  2. 在进行维修樓宇共同部分装修工程时,若需更改饰面的材料,例如将原先木板天花改为铝质天花或将原先为磁砖地台改为木板地台等,这是否适用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
    在进行「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所指的维修樓宇共同部分的内容时,在不影响原先的设计的大前题下,如通道的宽度、樓层的净高及间隔的防火效能等,可因应实际情况更改饰面的材料。

不适用申报服务的工程

  1.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在什么情况下不适用?
    工程内容须属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所示之项目或属于较简单的工种。另外,倘若工程地点处于已评定区域*内或工程项目需申領行政准照(如:饮食及饮料场所、餐厅及酒吧等)时,则不适用以「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的方式进行申请。如果工程地点涉及改变樓宇或单位用途时,基于《民法典》及《分层樓宇法律制度》等的规定,亦不适用以「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的方式进行申报。
    * 评定区域范围參照六月三十日第56/84/M号法令、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3/92/M号法令和七月二十四日第202/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

  2. 若于樓宇共同部分进行工程项目(如:维修外墙)未载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内,应如何处理?
    若拟进行的工程项目未载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内,则表示有关的工程不能透过「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作出,而须按照规定向本局递交维修及保养工程计划,但倘若失修的位置已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相关人士亦可透过维修及保养工程计划----简易卷宗的方式向土地工务运输局作出申请。

申报服务的好处

  1.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的申请手续有何好处?
    有关申请将透过填写「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的表格作出,并已于表格内列明所需递交的文件,这样可避免通知人出现错交或欠交资料的情况,另外土地工务运输局将于15个工作天内对通知个案作出回覆。

表格索取和所需文件

  1. 市民从哪裡可取得「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
    市民可前往土地工务运输局(地址:澳门马交石马路32至36号澳门电力公司大樓地下)索取表格或浏览土地工务运输局网页(网址:http://www.dssopt.gov.mo)下载表格;另外通知人欲申请房屋局资助计划,则可透过一站式服务向房屋局一併递交表格。

  2. 除填写「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外,还有什么文件必须递交?
    除填妥有关的表格外,通知人仍须递交(1)业权人同意声明书或(2)樓宇所有人大会通过进行工程的决议的会议錄副本或(3)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函件、通知或验樓报告等副本中的任何一种文件,同时须递交预防工作意外和职业病保险单。

  3. 对于业权人同意声明书有什么要求?
    业权人同意声明书须由占分层建筑物总值超过二分之一的业权人作出。

  4. 什么情况下需要递交授权书或管理公司受聘管理樓宇的証明文件?
    若是受权人,须递交授权书正本或鑑证本:若是管理公司,须递交受聘管理樓宇的证明文件。

  5. 填写表格内「预计工程期间」有什么要求?
    因通知个案要15个工作日处理,所以「预计工程期间」的施工起始日期应距離申请日期15天或以上,另外预计工程期间须于所递交的预防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即勞工保险)的期限内。若「通知」内附交的文件有错误或遗漏,个案处理的时间将有可能延长。

其他注意事项

  1. 预防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即勞工保险)的内容有什么需注意?
    预防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的投保人须为通知人或实施工程的建筑商,并须载明工程地点、工程性质、保险限期、保额及适用法例(第40/95/M号法令、第48/2006号行政命令及第48/2007号行政命令)。

  2. 是否「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内所有的工程项目亦须由技术员及承建商分别承担编制、指导及实施工程的责任?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内所述的工程项目的编制、指导及实施工程的责任均可由承建者(已于本局註册的建筑公司或建筑商)同时承担。

结果通知和工程施工

  1. 如何收取土地工务运输局的回覆?
    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内设有一欄让通知人选择以双挂号邮寄或自取方式收取土地工务运输局之回覆,倘若通知人选择自取方式,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员将于完成回覆函件后以手机短讯或致电通知人收取函件。

  2. 以自取方式收取土地工务运输局回覆函件时,需要携带什么文件?
    应出示有关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收据及領取者的身份证正本,以便作出登记及签收;倘若未能出示有关的收据,则须出示申请人及收件人的身份证正本,以便作出登记及签收。

  3. 領取了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经盖印「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通知人须将经盖印的【张贴用】表格贴于工程地点当眼处,以作工程准照之用。

  4. 若有关的经盖印副本已贴于工程地点当眼处,是否表示有关工程可在任何时间进行?
    不是。因为根据十一月十四日第54/94/M号法令之规定,在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之全日,以及在平日晚上8时至翌日上午8时,不准进行可产生任何骚扰噪音之工程,所以有关的工程只能于星期一至星期六非公众假期的上午8时至晚上8时内进行。

  5. 如果于进行外墙维修时需搭建棚架或铁架,是否只要有关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获发出后即可同步进行?
    若于工程期间需臨时佔用周边行人道,通知人须向民政总署申请「公共街道臨时佔用准照-围板及排栅」;倘若工程涉及影响公共交通,则须向交通事务局申请「臨时交通措施」。

  6. 倘若工程未能于「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内订定的期限内完成,应如何处理?
    通知人应于到期前的十五个工作天重新作出通知,通知时需重新填写「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表格,并附上原先已被土地工务运输局签收经盖印的「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副本及更新的预防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保险(即勞工保险)正本或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核对);倘若未能及时作出,则于原订定的期限届满后,通知人须待新的通知获接纳后方可继续施工。若未能提供上述经盖印的副本,通知人须递交表格内所订的其他文件。

  7. 工程完成后的跟进工作是什么?
    通知人于工程完成后须透过电话通知本局(电话号码:85977227或85977154),并于通话中指出卷宗编号及工程地点知悉本局人员,而本局将安排检查工作。

服务费用

  1. 「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是否需要缴交费用或税项?
    有关申报服务除费用全免外,亦豁免缴付工程项目及声明书税项。